常熟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常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,地处长江三角洲沿江开发带,东倚上海,南邻苏州,西接无锡,北与南通隔江相望,全市总面积1142平方公里,人口104万。辖26个镇、3个农(林、牧、渔)场。常熟地处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,季风盛行,四季分明,气候湿和,雨量充沛。因年年丰收而得名“常熟”,素有“江南鱼米之乡”的美誉,是全国“十大财神县”之一。常熟有着5000多年的文明史,这里物华天宝,人杰地灵。远有孔子唯一南方弟子、兴东吴文教的先驱言偃,近有清代“两朝帝师”、史称“状元宰相”的翁同和。景观:常熟简称“虞”,得名于十里虞山,虞山半麓入城,倒映在尚湖之中,相映增辉;琴川河穿城而过,雅园幽巷点缀其间,构成了山、水、城、园融为一体的独特风情。还有家喻户晓的“沙家浜”,使常熟成为江苏省的重点旅游城市。